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减少和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不良团体引诱等风险威胁,构建平安校园法治环境。近日,鹤山区法学会联合鹤山区委政法委开展“青春自护”法治进校园实践活动。
在座谈研讨会上,区政法各单位、区教体局及中小学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核心法规,针对近年来设施安全、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侵害等青少年安全问题的频发态势,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为原则,围绕司法审判、法律监督、安全保障、法治教育、履职赋能等方面,对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分享交流。
鹤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郭学光在听取交流发言后讲话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一是动态优化校园安全设施,强化“硬件+管理”双重保障。学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校园安全巡查,兼顾安全设施的功能性与前瞻性,避免因设施缺陷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学生欺凌、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干预异常情况。二是教育赋能日常管理守底线,夯实“法治+自护”基础筑根基。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的法治实施,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在育人中的权责边界、法定责任与义务,避免推诿或越界;科学划分安全法治专项网格,明确责任清单,实现“全域覆盖无盲区”日常教育赋能,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政法单位资源做好法治教育、隐患排查、日常法治宣传、学生行为监测、自护引导等任务实现“人人肩上有担子”。三是政法汇力牢筑安全屏障,构建“预防+管控”联控共同体。选优配强法治校长队伍,从政法单位增聘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干警、律师纳入法治校长队伍,实行“多人一校”统筹岗位分包模式,组织优秀政法干警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主动履职尽责;以“法治校长上法治课”为载体,丰富法治课程内容,创新法治实践形式,上好送足法治课;完善政法单位与教育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履职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参与学生权益保护、校园内外安全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做好源头防范和管控校园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安全防线。
随后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干警暨法治副校长张鑫以《校园守“法”则,青春不“越界”》为题,从法律红线、校园规则、内心底线三个部分讲解网络诈骗、校园欺凌、吸毒贩毒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让学生清晰知晓校园内合法与违法、合规与越界的界限,避免因无知触碰法律红线。
下一步,鹤山区将持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保障机制,深化“政法+教育+家庭+社会”多元联动。将通过定制化法治引导激发家庭监护责任,强化学校主体作用以推动法治资源精准对接,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充实普法服务。以此拓宽法治教育渠道,搭建三方联动平台,凝聚协同育人强大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为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