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带动 强化督导
南阳市全面推进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南阳市法学会立足自身实际,全力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设立县级法学会党组。
一、领导重视,高位启动
2015年10月,省委政法委下发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政法〔2015〕45号)文件,南阳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全市12个建制县区务必于12月底全部成立法学会党组,落实县级法学会“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的建设目标,确保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
二、强化落实,全面推进
一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南阳市法学会以“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党组保障”为总目标,采取“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方法,以南召县、社旗县为试点,先行成立法学会党组,试点式打样,积累式推进落实,强力推进县区法学会党组建设。
二是加强指导,提升水平。市法学会紧紧围绕法学会全局工作核心主题,立足县区法学会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情况,主动争取县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的支持,同意设立县区法学会党组,尽可能为其提供必要帮助,做好上级部署与本地实际的“结合文章”。
三是实地督查,限期落实。市法学会组织督导小组深入到全市12个县区的法学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法学会工作的推进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情况差的县区,要求限期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查,逾期不报或落实不力的,将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纳入考评,夯实责任
2015年7月,市委政法委专门下发了《中共南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宛政法〔2015〕7号)文件,把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硬性工作指标,纳入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体系。10月,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县级法学会党组的通知》,将各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纳入到市法学会12月份大督查工作内容,对逾期不能成立法学会党组的县区,市委政法委除严肃追责外还将依照南阳市综治平安建设考评细则扣除其分值。截止目前,全市12个建制县区的法学会均成立了法学会党组。下一步,南阳市法学会将加强党组建设和运行,使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法学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