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漯河市法学会成立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漯河市法学会成立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12 浏览:11663 次

4月9日下午,漯河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成立大会召开。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赵坤炎出席会议讲话并为研究会授牌。漯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静毅宣读批准成立漯河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批复。

会议表决通过了《漯河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管理办法(草案)》、《漯河市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会理事。

漯河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城环工委主任晋民伟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张建民当选为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耿高产、市人大内司工委主任栗剑琦、市人大城环工委副主任贺小常、市人大城环工委副主任效剑峰当选为理事会副会长,贺小常兼任理事会秘书长。

为啥要成立研究会?

赵坤炎指出,研究会的成立是漯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地方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相关工作创新发展的主动选择。通过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这个平台,可以将本领域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可以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治问题及时进行汇集研究,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智力支撑和问题化解的实践路径,为全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赵坤炎说,研究会的正式成立,也标志着漯河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事业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智库建设,汇集和培养本地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人才;有利于进一步架实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桥梁,为法律工作者实现学术抱负、展现聪明才智创造机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提高地方立法专业性和针对性,更好地发挥好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研究会成立后将做啥?

据悉,研究会成立后将紧紧围绕漯河市“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和“四城同建”目标任务,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服务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美丽漯河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