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学网讯 8月11日,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马永钊率领主任科员魏然莅临焦作市,对沁阳市法学会建设及法律服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市法学会秘书长孙小献,沁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红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跃文等陪同调研。
省督查组实地查看了沁阳市法学会办公设施及档案资料,听取了法学会建设及法律服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沁阳市研究制定的《沁阳市法学会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了“构建三大服务体系”、“做实九项具体工作”的总目标。《实施方案》印发后,沁阳市及时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企业发展、基层群众需求,构建“基层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开展定点咨询、实施专项攻坚、坚持源头化解,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体系”;通过集中法律宣传活动、干部普法活动、普法进校园活动,构建“基层法治宣教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各项活动进展有序、态势良好,三大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为沁阳市经济转型绿色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智力保障。听取汇报后,省督查组对沁阳市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汇报结束后,省督查组先后到沁阳市矛调中心、交通事故调委会、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
通过督导调研,省督查组对沁阳市法学会建设及法律服务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沁阳市法学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力求巩固好基础,再创新优势,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作用,推动省法学会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打造具有沁阳特色的、可复制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