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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23 浏览:12676 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我省有8个县市区被纳入试点,分别是长垣县、济源市、汝州市、郑州市上街区、开封市祥符区、洛阳市洛龙区、安阳市汤阴县、信阳市潢川县,试点内容是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

    方案指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要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标准引领等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方案要求,试点要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优化公开工作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承担试点任务的省份于2017年8月底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18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在全国基层政府推广的意见,并对试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