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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法学硕士生毕业论文指导的方法论

法学硕士生毕业论文指导的方法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24 浏览:1392 次

文/胡思博

摘要:法学硕士生毕业论文是事关每位毕业生最终学习结果和导师最终培养结果的核心活动,应引起各方的充分重视并科学开展。在导师为毕业生制定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流程与阶段任务后,要采取科学的师生交流方式,以与时俱进、因材施教、宽严适度、松紧结合的态度,督促毕业生积极有效地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保障毕业论文达到通常意义的质量标准。

关键词:法学硕士生  毕业论文  导师  科学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正确处理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等重大关系。”“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研究生教育阶段最后的总结性成果,综合体现了所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王洪庆、张相伟、任剑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H大学为例》,载《高教论坛》2024年第1期) 目前法学硕士生的招收规模日益扩大,生源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硕士毕业论文作为最重要的考核环节,在教育主管部门倒查机制的作用下产生日益增大的师生压力。随着新一代硕士生的年龄、阅历、成长环境、学习条件、就业压力的不断变化,导师应与时俱进地改进指导思路与方法,使得最终的指导效果与论文质量得到保障。

一、法学硕士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流程与阶段任务

目前毕业生时间紧任务重,且其中不少人拖沓恶习严重,为此导师应主动设置论文进度表,为毕业生设计论文进展的时间节点并进行严格的督促。导师对整个论文写作各阶段最后时间节点的确定应适度提前于学校规定的最后截止时间,以便各方有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准备。当然,导师应充分考虑法考时间、国考时间、省考时间、期末考试时间、节假日等其他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平衡各项学习工作任务的轻重,适度考虑实习时间的长短,充分利用寒暑假的相对闲暇时间,确保整过论文指导与写作过程流畅、松弛、平缓。

1.选题与开题答辩

“论文选题对于学位论文至关重要,正所谓‘题好文一半’,能否提出一个值得研究、需要研究、能够研究的真问题,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基本前提。” (高文财、赵欣欣:《全日制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研究:问题与对策——基于J省三所高校的调查分析》,载《高教学刊》2024年第29期)在选题之前,导师应与毕业生进行一次严肃的谈话,就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和不予通过的客观后果进行充分告知,并可将过往的反面事例加以警戒。就具体题目的确定而言,导师应首先听取毕业生的个人意见,对其本本主义、坐井观天、管中窥豹的错误加以纠正。导师应引导毕业生尽量对过往实习中的收获加以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毕业生自行选题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导师可视情况指定符合其能力大小的相关题目。“尽管目前在我国的各级学位管理机构以及各个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管理方面,并未见有对学位论文题目不允许重复出现的规定,也未对以相同论文题目申请同一种、同一级别学位有任何限制,但要求学位论文的研究有‘新的见解’是学位条例的明确规定,而学位论文要有‘创新点’也是许多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普遍要求。”(罗勇:《学位论文“同题名”现象的原因分析——以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为例》,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8年第1期) 老题新作和新题首作往往是毕业生面临的两难问题,其中涉及参考资料多少、既有观点的深度与广度、新命题的真伪、司法实践的运行现状等诸多需要认真考虑、因人而异的因素。题目确定后,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料的收集并撰写全文大纲。大纲应精细到三级标题,并特地对本文的创新之处进行重点描述。

2.初稿

毕业生向老师提交的初稿版本必须正规全面,特别是摘要、引言、目录、参考文献、脚注等问题均需到位。对于草草了事、篇幅不整、声称“尚未来得及进行格式调整”的草稿,导师应直接退回待其补充完毕后再行审阅。必要时,毕业生应根据导师的阅读喜好准备论文的纸质版本。导师对初稿的审阅重在学术规范、篇章体例、逻辑结构和总体观点等中观层面的问题。对于需要做出较大调整的初稿,导师应指出明确的修改方向和具体的修改建议,以此促进文章的基本定型。对于初稿反映出毕业生写作态度不端正的,导师应加以训诫,强调纪律性和紧迫性。此时论文初稿往往在创新观点上有所不足,导师应对该部分的重要性特别加以强调并引导。

3.二稿与预答辩

毕业生修改形成的二稿首先作为预答辩的范本向导师组进行提交。预答辩中,毕业生应充分听取导师组各位老师的相关意见。对于部分预答辩老师所提出的与导师不尽相同的意见,学生应会后与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比较揣摩各自的优缺之处后适度吸收采纳。预答辩后,导师对二稿的审阅进入到逐段逐句的细节把握阶段,毕业生对论文的修改也随之进入到精加工阶段。此时若对论文整体再度开展大调整则难免过于耗费时间和人力,为此如果出现题目和内容不完全对应的情况,可反向对论文题目进行微调。同时,导师在指导二稿之前,应要求毕业生将指导一稿时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加以展示和比对,以便导师针对性地挖掘本稿的进步之处。

4、定稿与最终提交

毕业生对二稿修改完毕的定稿,标志着整个毕业论文写作进入到收尾阶段,此时导师应再次回归到重在对论文的整体构造进行把关,同时对外审可能出现的风险向毕业生及时进行释明。在毕业生向学校提交论文定稿前,导师应再次提醒毕业生静心对错别字、标点问题滥用等低级错误进行自查。在论文推荐评语上,导师应秉持鼓励包容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态度,在正面给予肯定性推荐的同时,也要适度对论文还需提升之处进行点评。

二、法学硕士生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师生交流方式

年轻一代的学子伴随着互联网长大,其与导师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年龄差,为此如何有效沟通和交流成为论文最终质量的决定要素之一。同一导师有时会同时指导多名毕业生,不同毕业生之间也存在着性格、态度、目标、能力、面对不足与批评的态度等方面的差异。因此,与时俱进、因材施教、宽严适度、松紧结合是导师应遵循的基本方法。

1.当面与电话交流

尽管毕业生常因在外实习、找工作等原因与导师难以碰面,但在论文选题之初导师必须协调时间与毕业生进行一次当面单独交流,增强整个论文写作的仪式感。鉴于不同毕业生在性格、口才、心理、状态、压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为此导师在谈话时应把握好节奏与氛围,让学生在轻松之中感受到即将到来的压力。同时,导师应注重谈话的技巧,在主动带入针对性话题后,尽可能让毕业生先说、多说,最后再予以补充、纠正和总结。为了节约时间等成本,师生在之后的多次的交流难免要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在电话沟通交流之前,导师应提前与学生约定时间,以便学生在实习地、家中做好时间、场所、环境等准备。隔空交流时学生应确保能看到与导师所持版本相同的论文,以便双方同时翻页“质证”。

2.师门同学的监督与互助

“在导师指导下,当硕士生感知到较高的组织创新氛围时,其对创新活动的内在参与动机会激发他们更富有创造力地参与到创造性活动当中去,在面对挑战性工作时更勇于尝试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案,迸发出新的想法和观点,进而产生更多的创新性行为。”(吴立保、黄丹:《导师指导对硕士研究生创新行为的影响机制研究》,载《中国高教育研究》2024年第3期)有组织科研对目前法学教育而言,是一个较难实现的过程,但应予重视。导师可要求所有毕业生遵照指定日期统一将论文稿件发送到师门群中,一来为集体讨论做准备,二来实现个人公示与集体监督,杜绝个别学生以各种理由无辜拖延。鉴于毕业生年复一年源源不断,且同一导师指导的在校学生众多,而毕业生的今天就是在校生的明天,为了形成师门内部优良传统、让在校生提前了解相关情况、增加组织建设的纪律性、增加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友谊,导师可实施在校生辅助研究计划,为每位毕业生选配一至两位在校生作为研究助手,共同参与全程写作指导过程。在校生不仅要为毕业生的选题、大纲、初稿、二稿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而且要跟听导师的历次指导,并最终为终稿做好校对协助工作。通过这样的互动与交流,实现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共同进步,打造双赢多赢共赢。

3.宽严相济的把握

“虽然论文写作是由学生完成的,但学生学位论文质量不高,与导师的指导不力有一定的关系。调研反映,个别学生表示导师对学位论文的要求不太严格,对导师的学术水平、指导能力、治学态度等评价指标打出了低分。”(刘权、廖嘉林:《基于控制论的财经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探究》,载《中国大学教学》2024年第1 - 2期)温和与严厉是学生对导师的评判、是导师对学生管教的方法与程度,不同场合、不同言语、不同表情在不同学生心目中会产生差异性认识。导师总体上应秉持态度温和、方法严厉的宽严相济论文指导方针。如遇过分违规的毕业生,导师则应转向严厉的态度并逐步加重方法的严厉性。当然,严厉也应把握适度性,与不同性格毕业生本身的受压能力相匹配,同时考虑就业压力、个人感情进展、家庭特殊情况等因素,防止过分施压造成毕业生崩溃的逆反效果。

三、法学硕士生毕业论文的审查方法与标准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什么样的毕业论文才是一篇合格的硕士毕业生论文,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每一个毕业生和导师的心中,同时也是每一位论文外审专家、答辩专家、复查专家等所有业内人士应当统一把握的问题。在目前论文的评审过程中,时常出现不同专家给予不同认定等级的现象,甚至有的认定结果还差别极大,“优秀”与“不合格”并存。“开展学位论文抽检是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评价指标是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的标准,体现学位论文抽检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阎峻:《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价指标优化研究》,载《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24年第4期) 为此,按照“大众审美”“时代审美”“普遍审美”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和评判,应是每位毕业生、导师和评审专家共同遵循的一致标准。

1.学术规范

硕士毕业论文虽将写作态度和创新能力共同作为考察目标,但创新能力只是作为评优的主要考察要素,而写作态度应作为该篇论文是否合格、过关的考察要素。对毕业生写作态度的首要考察标准就是学术规范,学术规范都不达标的毕业论文通常不会产生观点上的学术创新。当然,各校的学术规范要求不尽统一,尽管学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了统一的学术规范文件,但并未在各大高校中强制适用,这使得来自不同高校的评审专家可能出于自己的习惯认识而产生主观性、个人性评判。对学术规范的判断标准是外在的、客观的,相对而言也是简单的、明确的。对于学术规范的遵循与否,不应在不同评委之间产生差异和争议。如果某送审院校有自己的学术规范标准,则应在将论文送审之时一并告知评审专家,以免产生误伤。

2.域外经验

长期以来,对域外资料的简单堆积一度成为硕士毕业论文的八股写作模式,在学术研究不断创新发荣的今天遭到了批评。比较法研究固然重要,但就比较法材料的收集与运用而言,一来大部分毕业生在不精通英语、不掌握其他语种的情况下,比较法资料仅为对他人已翻译、出版材料的二次转运,或使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的人工智能翻译,此时应特别注意对学术规范的遵守。二来如果域外材料单独成章显得过于突兀,则可将其中的具体知识和观点拆分出来,分别穿插于对相关具体问题的国情性分析之中,形成夹叙夹议的写作手法。三来毕业生对域外资料不能仅是简单的罗列和拼凑,其落脚点应为该措施做法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有何具体的实际借鉴意义。四来在对中国特色问题进行研究中,如果域外没有直接对应的概念和制度,毕业生在对相关相似制度进行类推时应注意对必要前提和可比性的把握,并应对中国国情下的实施可能性、可行性进行准确判断。

3.实践现状

尽管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是学术创作的主旨目的,但基于目前法学教育的整体封闭环境和狭隘有限手段,以此要求硕士生毕业论文在此方面有大作为不现实,硕士毕业论文中的实践方法和实践价值只能是引导而无法强求。就实践性研究方法而言,访谈、问卷、座谈、实地调研、大数据等实证分析方法通常是毕业生们无法企及的,其至多只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寻有关裁判文书,从有限的裁判理由中获取只言片语的法官观点。同时,毕业生们开展的相关统计、制作的各种数据分析往往也流于表面,无论是数据的数量、所分析问题的全面性还是所得结论的准确性都难有保证。尽管此种研究方法比较初级、所得结论比较简单,但鉴于现实难度和对研究精神的鼓励,在硕士生毕业论文中还是应当予以保留并给予支持。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