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谈到“圣王”“明君”,往往以禹、汤、文、武为典范;一谈到“贤相”“名臣”,往往以伊尹、傅说、周公为楷模。夏、商、周三代时期形成的圣王贤相政治理想模式,对后世影响深远。对此,《易·系辞上》就有:“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故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这种圣人根据天意立法创制进行统治的思想历史悠久,成为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夏商西周时期的圣王及其法律实践
“圣王”一词最早见于《左传·桓公六年》的“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先秦诸子均不同程度上称颂“圣王”,反映了他们在政治上圣人之治的共同理念。总体而言,对“圣王”思想进行全面阐释并作为自己最高政治理想的是儒家。儒家认为,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等理想的“圣王”,不仅拥有高尚的品德还具备完美的领袖品质,从而在上古时期实现了“圣王之治”。圣王统治不仅是儒家宣扬的一种历史事实,更是儒家追求的最高政治理想。这里介绍三代圣王并未按照儒家的道统进行,而是根据史料着重考察那些在政治上有着重要作为的三代诸王。
夏禹
夏禹,史称禹、大禹、神禹,是夏部落的首领,夏朝开国君主。其父名鲧,因封于崇(今河南嵩山地区),世称“崇伯鲧”或“崇伯”,在尧舜时期,受命治水。其母为有莘氏之女脩己。因鲧治水不成功,被帝舜殛杀于羽山,又推举禹代父治水。禹接受任务后,亲自视察水道,总结其父治水失败的教训,改堵截为疏导的方法。他还每天手持耒锸,“胼手胝足”,带领民众奋战在治水第一线,历时十三年,传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治服了洪水。
大禹借助治水事业,积累起了巨大的威望,舜封禹为“夏伯”,舜年迈后又让禹代为摄政,“统领九州”“以巡十二部”。大禹代舜摄政十七年,舜崩,四方诸侯拥戴大禹继天子位,禹即以自己的封国之号“夏”为朝代之名,建立夏朝,都阳城(今河南登封市告成镇)。大禹继王位后,中原各部落逐步形成以夏族为中心的领导集团。在原华夏部族联盟的基础上,统治范围由原来的中原地区,扩大到了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后世“禹域”“禹甸”已然成为中国的代称。据史籍记载,大禹临终前将大位授予伯益,其子夏启却取而代之,改变了原始部落的禅让制,开创了中国近四千年世袭制的先河,中国历史从此由“公天下”进入了“家天下”时代。
大禹宣扬自己的统治“受命于天”,对违背“天命”者,要代“行天之罚”,从而形成了夏代“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大禹在出兵攻打三苗的誓师会上,便以天子的口吻发号施令:“济济有众,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封诸群,以征有苗。”意思是说,你们大家都要听我的话,并不是我妄自兴兵,实在是因为有苗部暴动,故此我才不得不“用天之罚”。可见,大禹在对异族进行征伐时,利用的正是“天命”“天罚”的思想。夏启以暴力夺取王位,因有扈氏不服,双方大战于甘,启召集六卿进行的《甘誓》也声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夏启宣称“威侮五行”,实际上就是不敬“天命”,因此作为统治者他要亲自出兵对反叛者“剿绝其命”,以示代行“天罚”。
《汉书·刑法志》记载:“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左传·昭公六年》也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对此,我们一般认为,由于大禹统治时期并未出现乱政,所以《禹刑》虽带有“禹”字,但并不一定是出于大禹之手,而是由夏启及其继任者在原始氏族习惯法的基础上不断汇集而形成的法律规范。《禹刑》是夏法的统称,以“禹”为名体现了夏民对祖先和开国君主大禹的敬意和怀念。《禹刑》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刑法典,限于材料,关于它的具体内容已经很难查考,有史料说“夏刑三千条”,则多为后人附会。
商汤
商汤,子姓,传说名履,文献中又称他为天乙、大乙、成汤、武汤或成唐。“汤”有可能是后世子孙对其的尊号或谥号,谥法上有“除残去虐曰汤”。汤是我国历史上第二个早期王朝商的创立者,因此称之为商汤。
商原是夏朝东部以玄鸟为图腾的部落,始祖被称为契。据说契母是有娀氏之女简狄,误食鸟卵,孕而生契,所以《诗经·商颂》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说法。史书记载,商族从始祖契到汤,先后迁居八次,传十四代,成为夏的一个方国。商汤依靠伊尹和仲虺的共同辅助,先后灭掉了邻近的葛国(今河南宁陵东北)以及韦(今河南滑县东南)、顾(今山东甄城东北)、昆吾(今河南濮阳南)等国,历“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成为当时的强国。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汤很善于施行仁义,他曾规劝猎人把网放弃三面,以免把鸟捉绝。商汤“网开三面”的故事在诸侯中很快就传扬开了,诸侯闻之,都说:“汤德至矣,及禽兽。”大家都认为汤是有德之君,可以信赖,归商的诸侯很快地就增加到几十个,商汤的势力也愈来愈大。
夏末自孔甲始,统治者荒淫无度,国力渐衰,至夏桀时更是内政不修,外患不断。商汤于是决定乘机起兵灭夏,作《汤誓》,与桀大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一说在今山西运城夏县西),桀大败南逃,死于南巢(今安徽寿县东南)。商汤通过武力灭掉夏朝,建立商朝,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改朝换代,史称“成汤革命”。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可考的王朝。汤被公认为商朝的第一代君主。商汤建国后,鉴于夏朝灭亡的经验教训,专门颁布《汤诰》,对那些亡国的夏遗民进行安抚,封其后人,并保留“夏社”。他告诫臣属要“有功于民,勤力乃事”,否则就要“大罚殛汝”。商汤还注意“以宽治民”,实行德教为主,法制简易,而且是不公开的成文刑书,如五刑的罪例只有三百条。他统治时期阶级矛盾较为缓和,政权较为稳定,国力也日益强盛。商汤也因其灭夏建国的赫赫武功,而被冠号“武王”。十三年后,汤卒,因其长子太丁未立早亡,由次子外丙继王位。
《左传·昭公六年》有:“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商汤的长孙太甲在位时,昏暗暴虐,任意刑罚,《史纪·殷本纪》称之为“不遵汤法,乱德”。据《竹书纪年》记载,商代后期祖甲二十四年,又“重作汤刑”,因此商代刑法以严酷著称。《汤刑》作为商代法律的总称,可见是逐渐形成的,其内容已不可考,但对后世影响深远。战国时期的荀子在其著述中曾充分肯定《汤刑》的历史地位,主张“刑名从商”。他认为主要的刑罚制度和司法原则始于商朝,目前这些刑罚已多为文献记载和出土的甲骨刻辞所证实。
盘庚
盘庚是商朝中期著名的君主,名旬,商王祖丁之子,阳甲之弟,小辛之兄,在甲骨卜辞中或称为“般庚”。从商汤到盘庚,已经传了十代二十个王。商人“不常厥邑”,曾多次迁都,盘庚当政之际,为谋求革除弊政,“绍复先王之大业”,再次迁徙都城,相关事迹见于《尚书·盘庚》、古本《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等传世文献。
盘庚迁都的立足点是要“天永我命于兹新邑”“用永地于新邑”,即借助天意选择一个合适的国都,长久地定都下去。殷地地处中原地区,利于“氐绥四方”,且能够成为阻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的屏障,自然成为新都的理想选择。最终,盘庚迁都的意图还是通过占卜的方式表达出来。
“盘庚既迁(殷),奠厥攸居,乃正厥位。”经过不懈的努力,殷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十分繁荣的都市,社会局面终于安定下来。商朝的经济、文化再度复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文明大国。《竹书纪年》记载:“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从盘庚迁殷以后殷商王朝的发展壮大来看,迁都到殷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正是这一事件在商代历史上的重要性,商朝也因此被称为殷朝或殷商。由于在安阳的殷墟发现了甲骨文,殷商时期成为我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从这个意义而言,盘庚的迁都和对殷地的治理更是功不可没的。
周武王
周武王(?—约前1043年),姬姓,名发,谥号武王,西周时代青铜器铭文常称其为“珷”。周部落首领姬昌之次子,周王朝的建立者。周文王姬昌死后,姬发继承王位,以姜子牙为相,以兄弟周公旦、召公奭为助手,励精图治,扩充实力,继承文王遗志,随时准备攻灭日益腐朽衰落的商朝。
据《史记·周本纪》记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即周文王九年(约前1048年),姬发以太子发的名义在毕地祭祀文王,并车载文王的木主牌位,在盟津(今河南孟津)大会诸侯,前来会盟的诸侯有800个(另说为八位伯爵诸侯),共同商讨伐商事宜。由于时机未成熟,并没有出兵攻商。
又过了两年,周武王听说商纣王更加暴虐,杀死了王子比干,囚禁了箕子。于是,他再次联合各个诸侯国,在孟津渡过黄河,并发布了讨伐商纣王的誓词——《泰誓》。《泰誓》历数纣王的罪行,论证了汤武革命的正当性,其中提出了一系列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政治思想,如“天命”“天罚”和“民本”思想。誓词指出“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君主是受天命做人民的父母,“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强调“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文章认为纣王残暴无道,是“自绝于天,结怨于民”,对其进行讨伐,不过是“恭行天罚”而已。
周武王指挥军队在牧野之战中大败商军,攻入朝歌,灭亡了商朝,建立西周,定都镐京(陕西省西安市西南),号称宗周。周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和扩大周的势力,周武王大量分封亲属和功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封神农的后代于焦,黄帝的后代于祝,尧的后代于蓟,舜的后代于陈,大禹的后代于杞。姜子牙封于营丘(今山东省淄博市),为齐国;周公旦封于鲁(今山东省曲阜县),为鲁国;召公封于蓟丘(今北京),为燕国。为了安抚商朝的残余势力,姬发又将纣王子武庚封为殷侯,留在殷都,并派兄弟管叔鲜、蔡叔度、霍叔处去监视他,史称“三监”。西周建国后的第三年,姬发病逝于镐京,谥号为武王。
从周文王“阴谋修德以倾商”到周武王伐纣建立周朝巩固政权,集中形成了一套经营理念和政治哲学。孔子曾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礼记·中庸》)指的就是西周初期周文王、武王执政期间所贯彻执行的政治理念及推行的政治举措,集中体现在文王、武王等政治家、思想家的为政过程之中。“文武之政”继承了上古三代政治文明,又在先周发展史中与不同的地域文化交融汇通,不断得以调整和充实。文王初期就十分注重汇集和运用以往政治思想,后又发展了“中道”思想、把握时遇、以刑辅德等思想,使之更为充实。武王、周公效法文王,勤勉谨慎、严于修己、志于安人定国,实现了“小邦周”政治文化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文、武、周公三代继承并发展了从上古历代政治文明中提炼出来的思想精华,形成了周初影响后世数千年的为政治国理念。周初文武之政,实质就是推行王道之治,以礼乐文化作为为政牧民的根本,推行仁政、德政,该政治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本文选自《河南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