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职能作用,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助力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鹤壁中院出台《关于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融合联动意见》。
《意见》规定立审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营商环境工作,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要本着合法、效率、利民原则相互配合、联动,努力降低诉讼成本、节省诉讼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要做到“见标识案”,全流程保证办案质效。
立案阶段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强化一站式服务,尽可能为市场主体提供诉讼便利度。审判阶段做好诉中调解,加大审理期间的财产保全力度,做出的判决等执行依据要明确、具体,保证执行的顺利执行;发挥“执转破”合议庭作用,保证“执转破”案件及时受理、顺利审结。执行阶段注重与立案、审判阶段诉讼措施的协调与衔接,加强案件信息的沟通与共享;执行机构人员列席审判程序中需共同研究讨论涉及执行事项内容的合议庭或专业法官会议;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评估、鉴定、拍卖等工作引入竞争机制等。
该《意见》实施以来,全市法院民事案件一审平均立案用时 0.21天,一审平均审理用时为44.07天,二审用时为37.25天,上诉移转用时29.22天;全市法院民事一审诉前调解案件5758件,诉前调解率为56.93%,已结诉前调解案件4659件,调解成功3039件,调解成功率为65.66%;自动履行率为59.57,执行机构向破产案件合议庭移送“执转破”案件7件、立案3件;山城院率先探索设立保全团队,负责诉前、诉中、执行案件的保全工作,畅通立审执部门衔接,该举措使45%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已经处理完毕,网上保全率达到100%,保全总金额3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