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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悔改 接连犯案被判刑

刑满释放不悔改 接连犯案被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31 浏览:1228 次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抢劫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2月16日21日期间凌晨,被告人孙某某多次到山城区石林镇进行盗窃,所得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2022年4月8日凌晨,被告人孙某某到某工地上持砖头暴力威胁看守工地被害人陈某,当场抢劫钢筋、顶丝等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95,然后逃离现场,最终被告人孙某某被抓获。

山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行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应予追究被告人孙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曾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检察机关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涉案的盗窃物品已发还各被害人。鉴于以上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时刻注意财物安全,尤其是出门时要格外提高警觉性,贵重首饰尽量避免外露。除此之外,家中、店铺要确保安全锁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置自动红外报警系统、监控摄像系统,一旦发生盗窃、抢劫等情况,能够及时抓获作案犯,防止损失扩大。

 

(山城区法院 胡先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