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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校内起争执 速裁法官庭外促和解

花季少年校内起争执 速裁法官庭外促和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31 浏览:1254 次

“对不起,我不该说那些不好听的话,不该开不恰当的玩笑。”

“没关系,我也不该动手,我向你道歉。”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法庭的调解室内,两个略显腼腆的少年相对而立,在法官的鼓励下向对方真挚道歉。双方家长看着握手言和的两个孩子,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原来,这是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2022年1月,原告郭某与被告张某在学校宿舍写作业时,被告张某开起了原告郭某的玩笑,原告郭某感受到羞辱,两人情绪激动之下发生争执,导致被告左手第五掌骨头骨折并住院。7个月过去了,双方就医疗费等费用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郭某将被告张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承担各项检查费、住院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00多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经过,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家长。原告母亲认为自己孩子受辱在先,争执中又导致手部骨折,属于受伤严重的一方,对方却对自己孩子不管不问,实属不该。被告母亲接到电话后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是原告郭某先动的手,自己孩子被打伤后也有医药费用支出,不该赔付对方。承办法官先后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采用话家常”“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得知原被告二人成绩较好,现在也仍在同一班内学习,于是便抓住家长想要帮助孩子化解同学间的矛盾、营造舒心学习环境,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的心理,对双方家长进行劝导。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原告母亲首先作出了让步:“是他家孩子先动口的,他愿意道歉的话,我啥也不说了!”“我开玩笑不当,是我犯错在先,我愿意道歉。”被告张某说。“我动手也不对,我也应该道歉。”原告郭某也立即表态。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两个少年握手言和,消除了这半年来因此事产生的隔阂与不快。一起发生在两个家庭间的纠纷当天立案,当天调解,诠释了“枫桥式法庭”的速裁速度和便民速度。

 

山城区法院  齐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