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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诉源治理 传承枫桥经验

坚持诉源治理 传承枫桥经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17 浏览:1810 次

按照河南省高院、鹤壁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要求,鹤山区法院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姬家山法庭全面落实活动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诉源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源头化解。

姬某擅自离岗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公司与死者家属就赔偿问题存在很大分歧。事故发生后,鹤山区法院姬家山人民法庭联合姬家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案件,坚持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案发事实和赔偿数额争议不大,但对继承对象和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问题存在顾虑。姬家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联络姬家山村村委会出具姬某近亲属证明,对继承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姬家山法庭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方案,消除调解协议效力问题,双方当事人放下顾虑就此达成调解协议。6月1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6月2日,姬家山法庭即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依法进行了确认,司法确认当日,赔偿款116000元全部履行完毕,当事人由衷称赞法庭司法服务工作做的好,工作效率高。

多年来,姬家山法庭积极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坚持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姬家山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