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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联动喜获群众赞誉 合力攻坚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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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17 浏览:1767 次

6月9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及家属分别将写着“一身正气扶弱 勤政为民就困”“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至鹤壁中院及淇滨区法院,以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据悉,安阳某建筑公司承建鹤壁某药业公司一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该药业公司迟迟未支付全部工程款,该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至淇滨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药业公司偿还该建筑公司工程款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该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淇滨区法院向被执行人该药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对其财产状况展开调查。经查,该药业公司自成立从未正常生产,遂依法查封了其机器设备。期间,该建筑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实际施工人李某。淇滨区法院审查后,依法将李某变更为该案申请执行人。随后,淇滨区法院对已查封机器设备启动评估、拍卖,经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均流拍,流拍价为14.3万元,申请人李某不同意以物抵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药业公司还曾拖欠其他施工单位工程款1300余万元未付,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其余资产予以拍卖。鹤壁某房产公司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所有权,该药业公司已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此时,申请人李某亲属生病急需用钱,经济状况堪忧。

鹤壁中院得知该案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淇滨区法院对该案进行研判。本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目的,积极组织淇滨区法院与该房产公司进行沟通,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实际情况向其进行告知,该房产公司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代付李某工程款及利息,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案款到账后,淇滨区法院立即为李某办理了领款手续。为表达谢意,李某专门向两级法院均赠送了锦旗,以表谢意。

每面锦旗,都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近年来,鹤壁中院持续加强“三统一”执行管理职能,积极帮助各县区法院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在中院统一指挥、管理和协调之下,两级法院通力合作,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执结,执行质效和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接下来,鹤壁两级法院将还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和案件统筹协调机制,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