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阴冷的天气下着小雨,鹤壁中院门口来了三位特殊的群众,他们手拿锦旗,怀揣感谢信,急切地寻找着为他们主持正义、践行司法公正的民一庭法官们。
上海某公司发现鹤壁某公司旗下的多家便利店内销售的一款花露水系假冒其公司某知名品牌的伪劣产品,鹤壁某公司称其所售的该商品系从安阳某商贸公司购进,上海某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于2021年一纸诉状将安阳某商贸公司与鹤壁某公司诉至鹤壁中院请求赔偿50万元。这是一起看似普通,实则与涉案公司商业信誉紧密相连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民一庭法官秉承毫不懈怠的理念严格审查该案,多次组织调查询问、质证等工作,从一千多页公司进账、销售账目入手,抽丝剥茧,最终查明涉案商品系鹤壁某公司从安阳某商贸公司购入,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定鹤壁某公司在购进该商品时已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因此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送达之后,鹤壁某公司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多次与承办法官联系欲送锦旗与感谢信表示感谢,均被婉言拒绝。但鹤壁某公司难掩内心感激之情,执意将锦旗及感谢信送至法官手中,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当前,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鹤壁中院民一庭在案件办理中,紧紧围绕这一主题,从保护民营企业有序经营,保障基层商户合法权益,打造诚信营商环境的角度,使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亦打击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嚣张气焰,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权产品的泛滥势头,维护了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愈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