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了,三年了,他终于把钱给我了!”4月12日上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来了一名当事人杨某,他高兴地将一面印有“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送到法院调解员手中。
2019年3月,杨某给了李某30000元,作为购房指标款。李某收到该款项后,双方在现场签订了协议,协议中写明如买房不成功李某应无条件全额退回该款项。后来,杨某购房不成,于是向李某索要这30000元,但李某一直推脱甚至拒接电话,加之杨某由于家庭原因需要用钱,情急之下便将李某诉至山城区法院。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且杨某希望事情尽快解决,该院工作人员在征得杨某同意后,通过更加省时有效的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
调解员考虑到双方本就认识,于是在联系上李某后耐心劝导,让双方当面协商和解。李某表示自己现在也有一定的困难,而杨某也急着用钱,调解员耐心听完后向双方释法明理,以顺利化解为协商思路,终于双方达成了分批给付调解协议,约定3月底付清。为了保证协议顺利履行,杨某在调解员的建议下申请了司法确认,同时调解员还劝说李某不要拖到执行阶段,以免对自己的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李某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履行,拖了三年的钱终于回到杨某手中,杨某激动地向调解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山城区法院 常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