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快速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调解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38174元。
2018年2月,原、被告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一份,就被告单位施工项目进行约定,由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工程价款为829274元,被告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剩余的工程款未予支付。
法官仔细查看卷宗材料并与原、被告分别联系后,发现双方对工程价款及欠付工程款的数额均无异议,考虑到原告住所地在郑州,遂决定采用网络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向原被告了解了案件相关事实,因原、被告在庭前已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所以对已付款项进行了确定,在此基础上,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由被告在月底前向原告支付欠款829274元。
建设工程案件因诉争标的额大,案件复杂,证据材料繁多,程序繁琐,工作量大,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难点之一,速裁团队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推行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该起建设工程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妥善化解了纠纷,同时也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山城区法院 尧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