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鹤壁中院法官骆慧杰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鹤壁中院法官骆慧杰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1-14 浏览:4890 次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中,鹤壁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骆慧杰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全省法院仅五名法官获此殊荣。

骆慧杰,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连续多年审理民事案件数量位居全院第一名,进入法院工作十余年,他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以自己的辛劳、智慧和奉献赢得了各级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信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被省委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还曾获鹤壁市五一劳动奖章、十佳服务型党员等荣誉。

他是一位“85后”法官,在他刚刚走上审判岗位时的他就许下诺言:“要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多年以来,他始终一丝不苟地履行着自己的诺言,在工作中,他能够根据每个案件不同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力争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在多年的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中,他处理的更多是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等涉及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类案件,在他看来,这些案件都是涉及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正是体现法律价值的地方,也正是凭着这股子干劲,他从一名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

他从21岁的初入职场,到35岁的骨干精英,用青春守护着天平,忠于法律,将公平正义的理念恰如其分地融合于他的审判实践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的诺言。

他,就是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的鹤壁中院法官——骆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