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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仓会长对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与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会战略合作问题作出批示

刘满仓会长对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与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会战略合作问题作出批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22 浏览:11210 次

元月17日,刘满仓会长在《律师学研究动态》2017年第13期作出批示:请黄建中同志关注此事,同世海商议。密切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沟通,尽快促成合作,近期我听汇报。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由部属重点高校组建的律师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为落实国家法律人才发展战略,创立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而设立的一所二级学院。它依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雄厚的法学教学和科研力量,聘请国内外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法学家和资深律师担任客座教授。河南律师学研究会若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战略合作,双方可以在培训教学、课题研究等方面深度交流合作,助推河南律师事业发展,助推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初步设想和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合作,在河南建立教学培训科研实践基地。关于这项合作的有关事宜,双方正在协商中。

       1月19日上午,孙世海会长又专门向刘满仓会长作了汇报。刘会长听了汇报后,指示孙世海会长与黄建中副会长认真研究一次,细化合作的方式与内容,然后再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瑞起院长沟通。双方沟通以后,刘满仓会长再召集有关人员研究此事。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