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方城县法学会袁店回族乡法律工作站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一行来到四里营小学,为孩子们送上了一节精彩的法治课。
课堂上,河南兴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王建林以“与法同行,守护美好校园”为主题,深入浅出,从孩子们的年龄入手,引入到法律关于年龄划分的几个时间点,如6周岁、8周岁、12周岁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并着重从12周岁展开,谈到了未成年人骑车上路行驶的交通安全问题;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谈到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但附加了一个程序性限定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谈到了未成年人受到意外伤害的保护问题等.....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随后,王律师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就“远离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同学们要提升自身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的侵袭,杜绝违法犯罪。同学们专心致志听讲,不时记下要点,表现出对法律知识的强烈兴趣,反响热烈,对未保法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路上播下法治的种子,待到来年时,定会茁壮成长!
活动结束后,普法志愿者现场向学生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