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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说不!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驻马店中院这起案件

向“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说不!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驻马店中院这起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27 浏览:7722 次
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这份长达20多页报告中,提到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富有深意。其中驻马店中院审理的“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被周强院长在报告中点名。

驻马店中院审理的“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改判医生为正当防卫,坚决跟“和稀泥”说不。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所涉用语和案例
8、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一患者因到诊所结算欠款时未带现金而与医生发生争吵,被劝离后再度返回诊所并欲飞踹医生,被医生侧身躲过并抓腿掀倒,致左腿骨折。河南驻马店中院审理认为,医生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判决医生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判决旗帜鲜明向“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说不,有力维护了医务人员正当防卫的权利。

案情回顾

患者与诊所医生发生纠纷,医生在被打过程中反击导致患者骨折。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医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5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该案,撤销一审判决,判处医生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责任。



庭审现场

患者叶某未带钱去村诊所找医生王某结算以往看病费用,两人发生争吵、厮打,叶某被他人劝离诊所十余分钟后,又突然返回诊所小跑冲向王某抬起右脚跺王某,王某侧身躲避用手抓住叶某右脚将其掀到,致叶某摔倒在附近的电动车上造成左腿腓骨骨折,轻伤二级。王某家属拨打120将叶某送医并支付其全部住院费用。一审判决医生王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患者叶某1.3万余元。

二审认为,患者叶某在争执厮打被他人劝离诊所后,再次从诊所院外小跑冲向医生王某,并用突袭踢跺王某的行为,属不法侵害。医生王某为使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没有侵害叶某的故意,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虽致他人轻伤,但防卫手段、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亦未造成重大伤害,属正当防卫,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大V点评

苏航:不必苛求每一次防卫如教科书般精准

医患纠纷,一人受伤,构成故意伤害似乎水到渠成。但是,孰是孰非在法院判决中却发生“逆转”:不是互殴,而是正当防卫。在最敏感的领域,司法用最笔直的态度,直面社会最关心的话题。如果苛求每一次防卫行为,都有如教科书案例一般标准精确,那就难免废置了规则,荒凉了人心。

这份为公道“撑腰” 的判决表明:为百姓负重者无需忍辱,为众人抱薪者无需自弃。僵硬与宽纵都不是实现正义,分清是非方显法治底力。这一次,裁决结果不是“你有罪”,而是“你做得对”。因其刚直,故成温柔。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学恩

正当防卫制度立法设计的初衷,就是让公民能够对抗不法侵害,维护自身安全。司法实践中,应准确把握正当防卫裁量标准,充分考虑防卫行为的必要性,不应以事后理性视角来评判,一味苛刻要求防卫人,走出“唯结果论”“过于强调力量对等”等惯性误区,准确适用正当防卫条款,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驻马店“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终审判决医生属正当防卫不担责,向社会传递了任何人包括医生,面对突如其来的伤害,都可以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凸显了正当防卫法条的核心价值,向公民昭示了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惟愿:医者仁心,患者感恩,和谐社会,大家共建!

一个个案件,一份份判决。
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体现作为与担当:
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
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