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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不等于完全公开

公示不等于完全公开

来源: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25-07-28 浏览: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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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反映情况,村里的信息公示不对,公示的不合理,希望检察院介入调查。”2025年3月,“益心为公”平台上志愿者李某提供的线索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郸城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迅速采取行动,开展民生领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监督行动。

检察建议“开良方”

“这个拍一下,然后咱们再去附近的村庄看看”检察官指着村务信息公开栏说到,只见一张泛黄卷边的农户补贴发放明细表中清晰的显示着:公示人员的完整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这种“信息裸晒”在公示栏中格外扎眼。在随后的走访中,检察官发现还有两个行政村在信息公示表、公益岗位人员公示表中也存在这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必要公开时应当进行隐藏化处理,乡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负有主体责任,应当依法履行保护监管职责。显然,该乡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监管职责。

6月10日,郸城县检察院对该乡人民政府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监管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进行立案,通过实地走访、拍照取证调查终结,并于6月12日制发检察建议。

“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提升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护辖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检察官在向乡政府制发的检察建议中写到。

公开听证“聚合力”

无独有偶,作为农业大县的项城也存在这种情况,基于对地力补贴、低保补贴、高龄补贴等个人信息必须公开的要求,行政部门忽略了对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直接将农户信息公开。项城市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创新运用数字检察,监督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违法公示公民敏感信息的行政行为,同时项城县院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辖区15个乡镇80余行政村查看,拍照取证共排查出上万余条个人敏感信息公开张贴。

覆盖面广、受害者众、涉及部门多等因素,对违规公示信息整改提升了难度。为凝聚监督合力,项城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村民代表、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由承办检察官现场展示证据、释法说理,充分阐释违规公示的危害及整改必要性,提高行政机关履职积极性。

“这些敏感信息未做“去标识化”处理,公示的个人信息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极易造成电信诈骗、冒名贷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检察官在听证会上讲到。

信息公示开启安全模式

面对村务信息公开中,未对关键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问题,周口市检察机关两级联动,市院统筹指导,基层院精准摸排,以公益诉讼为利器,创新监督模式,推动全市系统整治,为乡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法治屏障。截止目前,已成功督促34个乡镇、180余个行政村撤换、整改违规公示信息4万余条,对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7件,起诉13起,法院判决支持率100%。

6月中旬,检察官对“信息裸晒”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遇到了正在宣传禁止秸秆焚烧的村支书,他边展开条幅边说到“信息公示以前觉得都是小事,经过这次“教育学习”,也知道了信息泄露可能给村民带来财产损失,以后任何公示都待仔细着点,不能让坏人钻了空子。”

“裸晒”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看似是信息公示中的“小疏漏”,却关乎万千村民的切身利益与安全感,一纸检察建议、一场公开听证、一系列公益诉讼,构建的是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与公民隐私权、安全感的和谐共生。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的“检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