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委政法委
反邪教,明是非,守底线,共筑社会安全墙
为切实提高地区人民群众对邪教危害的认识,增强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灵宝市委政法委在各乡镇(管委会)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月”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覆盖全市主要街道、广场、学校、村、社区、集市等地,大量居民、网格员、志愿者参与,营造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的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形式新颖活泼。在尹庄镇反邪教知识讲座现场,现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邪教的本质、特征、危害以及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方法。在阳平镇、西阎乡,宣讲工作人员通过在人流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手册,以及通过微信群推送反邪教政策解读及举报奖惩办法,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在寺河乡,工作人员通过在学校附近发放宣传手册,让在场的家长和师生深刻认识到邪教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加深自我防范意识。在函谷关镇、焦村镇、故县镇组织专班深入市集、农贸市场、中心地段的商店等场所开展走访摸排,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在五亩乡和川口镇,根据反邪教宣传主题,动员网格员、志愿者进村入户,重点聚焦留守老人等群体,展开针对性宣传工作,以确保家家知晓、人人参与。
此次“反邪教警示宣传月”教育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全市居民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意识与能力。下一步,灵宝市委政法委将持续加大反邪教宣传教育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反邪教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防线。
湖滨区人民法院
以保促调焕新姿 构筑立案大格局
“太感谢咱法院的工作人员了,昨天刚保全成功,今天对方就把钱全还我了,心里真舒坦!”近日,一名当事人带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为该院保全团队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今年以来,湖滨区法院优化资源配置,将财产保全业务调整至立案庭,构建“立、保、调、裁”联动协同机制,打造全新“大立案”格局,以保促调、以保促和、以保促执已见成效。
深度嵌入
“立、调、送、审、执”全流程
立足前端强全面引导。一是立案登记窗口接待过程中宣讲先行调解和财产保全措施优势,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将有财产保全需求的案件快速推送保全团队;二是立案大厅设立保全审查窗口,实现立案、保全审查一站通办;三是为做实司法为民,减少申请人往返奔波,在立案大厅增设诉责险办理窗口,目前已入驻两家保险公司,供申请人自主选择,满足财产保全担保需求。把握节奏推先行调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立案庭先行调解团队依托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合理预判调解空间,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方向更明、重点更清,更加有利于矛盾一次性实质化解,精准实现繁简分流。掌控信息助高效送达。通过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告的微信、支付宝等财产,促推被告主动联系法院解决问题。在先行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保全团队将被告实时信息随卷反馈至送达团队,切实提高了送达效率和准确性。充分准备促实质化解。通过前期各环节有序衔接,大大提高被告出庭率和双方调解意愿,也使承办法官更加精准掌握案件实情。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利用开庭前的准备阶段早介入、早调解、早解决,不仅减轻了审判压力,也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后续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发力保全
跑出实质解纷加速度
在办理高某与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高某提交申请,保全团队迅速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在立案12小时内足额冻结某公司银行账户案涉金额,同时告知承办法官已足额冻结,建议庭前调解。因保全措施得力,在次日该案开庭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高某提交了解封申请书。
以保全托底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陈某与孙某原为生意合作伙伴,因一起金额8万余元的合同纠纷,双方产生嫌隙,多次协商无果,陈某将孙某诉至法院。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实际执行到位,陈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团队接到申请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依法对孙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这一举措犹如给陈某吃下一颗“定心丸”。
今年二季度,湖滨区法院将财产保全作为保障审判执行顺利进行的重要抓手,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申请人的影响,保全业务工作量明显增加,共办理各类保全案件204件,采取保全措施后以调解、自动履行31件,通过采取保全措施送达448人次,实现了“保全成功一次、力促化解一案”的良好效果。
灵宝市人民法院
为民讨薪获锦旗,高效解忧暖民心
“拖欠一年的工资,终于兑现了!谢谢你!”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向帮其追回7630元工资款的调解员表达诚挚谢意。
2023年5月,段某受雇于某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劳务,先后在小区、学校等地任职,后因某保安服务公司频繁拖欠工资,双方于2024年9月底解除劳务关系。解除劳务关系后,某保安公司就段某任职期间的7630元工资一直未支付,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某保安公司诉至灵宝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某保安服务公司,被告虽承诺“尽快支付”,却未付诸行动。为推动纠纷实质化解,调解员积极联系被告所属集团公司,阐明法理与利害,督促其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协助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被告集团公司重视起来,积极督促下属公司处理。最终,被告当场履行拖欠工资款7630元,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灵宝政法、灵宝法院、湖滨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