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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五十八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五十八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14 浏览:117 次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春风送法润工地 法治护航零距离

为进一步增强建筑工人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建筑企业安全施工、合法合规经营,近日,三门峡中院民二庭走进“瑞德·学府尚品”建筑工地,通为劳动者和企业送上“法治大礼包”。

活动现场,民二庭干警向工人发放维权手册,内含劳动合同签订、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建设施工领域工资支付等工人普遍关注的内容。民二庭庭长李琦、副庭长张攀峰、郭旭飞与工人面对面交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典型的案例,以案普法,向工人释明遇到拖欠劳动报酬、人身损害等情况时应如何维权,耐心细致解答他们在工作和维权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告知工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司法鉴定、起诉等法律事务的具体途径,提高工人法律意识,引导工人依法维权。

随后,在座谈会上,瑞德公司董事长等人分别围绕公司的资质、项目经验、工人管理、工程设计等事项进行介绍。民二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重点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设计变更资料保存不完善等常见法律风险,并对企业提出的存在诉讼风险隐患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方式方法的专项指导。座谈期间,双方还围绕规范用工管理,严守安全底线,保障薪酬支付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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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法院

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真“刑”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用身份证件刑事案件,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判决孙某拘役三个月,赵某拘役二个月,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孙某、赵某在某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过程中,为完成公司开卡任务获取补贴,利用在办理补卡、缴费、安装宽带等业务时获取他人身份证,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他人16张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后孙某又将其中6张手机卡售卖牟利。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赵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均应依法惩处。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身份证件是每个公民独一无二的标识,涉及公民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公民应正确使用身份证件,切勿冒用、盗用他人身份证件为自己谋利,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公民要提高防患意识,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安全,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

义马市检察院

送法助征兵 护航强军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增强军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近日,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杨向阳到义马市人武部,开展“送法助征兵”活动,为即将入伍的预定新兵送上役前“法治第一课”,助力新兵系好军旅生涯的“第一粒扣子”。

授课开始前,检察干警向预定新兵发放12309服务卡与新兵法律咨询意向调查问卷。12309服务卡是连接检察院与军人军属的桥梁,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精准了解预定新兵的法律需求,以便后续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帮助。随后,预定新兵们在“筑牢法治之基 开启军旅征程”横幅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一个个签名承载着他们对未来军旅生涯中坚守法治底线的承诺。

活动中,杨向阳针对军人关心的涉法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详细剖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告知新兵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讲解与军人权益保护、部队管理秩序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新兵们解答在服役期间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服兵役的意识,为新兵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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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安局

15万元,警银联手按下“急刹车”

近日,灵宝市警银联动机制再次显神威,在电信诈骗分子即将得手的紧要关头,成功拦截15万元,让我们直击这场与时间赛跑的“反诈阻击战”。

3月7日中午,灵宝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获悉:豫灵镇某群众疑似遭遇电信诈骗,正携带15万元现金准备与诈骗分子进行交易!为及时帮助群众守护“血汗钱”,灵宝市公安局立即启动“警银联动”机制,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尤其是豫灵镇各个营业网点迅速响应,协助警方开展工作,豫灵镇网格员对辖区居民进行精准宣防。正在办理业务的中国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前期反诈中心要求,对所有取现客户用途进行核查,在众多取现客户中仔细甄别,发现一客户的取现用途前后矛盾,两次取现金额合计为反诈中心通报的15万元,疑似被害人,遂将信息推送反诈中心。

经灵宝市反诈中心民警仔细核实,同时联合中国银行豫灵支行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说,受害人逐渐意识到自己被骗,积极配合民警和银行人员工作,放弃交易念头。经查,该劝阻人员使用下载的APP进行退款,和所谓的“客服”进行聊天,对方要求她将现金取出并放在指定的交易地点。因反诈中心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及时劝阻,成功避免了15万元的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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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门峡法院 灵宝法院 正义三门峡 平安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