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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三十三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三十三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30 浏览:147 次

这场庭审,百余名公职人员旁听!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三门峡市2024年度市直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43家市直单位法治主管领导、业务科长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共120余人参与旁听。

“现在开庭!”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此次旁听的是一起市直某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诉讼案件。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三性、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展开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井然有序。

旁听人员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辩论陈述等庭审程序,学习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流程及调查取证、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的知识和行政应诉方法。大家认真倾听,仔细观摩,“零距离”感受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深刻感受到行政执法正当性和程序法定性的重要,增强了程序意识和依法行政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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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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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联动破困 百公里追击高效执结


“法官,我错了,不该逃避执行,这就联系家属还钱!”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对一名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赵某进行拘传,在准备采取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18年,赵某因做生意周转向朋友王某借款30000元,约定1年内还清,但赵某在还款日期届满后,未能全部偿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赵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王某剩余借款24000元,但赵某依旧未能履行判决义务。无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网络系统查控,赵某名下无存款可供执行。另一方面,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赵某,但赵某谎称自己非赵某本人,并将执行干警电话拉黑。根据该情况,执行干警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向公安机关送达协查通知,9月20日晚11点,执行干警接到省内某派出所电话,称被执行人在当地已被控制,于是,执行干警连夜驱车500余公里与派出所对接,在拘传被执行人时,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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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法官判后答疑促履行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3月31日,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的母亲、妻子及儿子诉至灵宝法院阳平法庭请求判令王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3,595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积极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帮助他们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于近亲属扶养费是否应予支持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分别向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劝导双方放下成见,积极解决问题。最终,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89,791.02元;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92,181.6元(已扣除其先行垫付的43000元)。

判决送达后,看着双方对判决结果心存疑虑,为了顺利化解双方心结,承办法官决定再次组织双方判后答疑,告知其近亲属扶养费不予支持的裁判理由,并督促被告及时按判决结果履行赔偿责任。经耐心细致工作,原被告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履行判决内容。后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主持下,两被告全额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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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门峡法院 灵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