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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二十一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二十一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27 浏览:177 次

卢氏县法院

出国务工有风险

选择中介需谨慎


随着国际间交流的日益频繁,很多人将出国劳务作为快速致富的一种途径,各种出国劳务代理也应运而生,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从而引发各类境外劳务纠纷。

2023年1月,程某、杨某为出国务工,经人介绍认识梁某。梁某要求每人转账3000元作为出国务工保证金。后程某、杨某联系梁某询问出国务工的具体事宜时,梁某表示出国务工名额已满,取消行程。近日,程某、杨某分别起诉,要求梁某退还该费用。

卢氏法院审理认为,梁某向程某、杨某提供出国务工的机会和媒介服务,双方实际系中介人与委托人的中介关系。梁某因未实际促成程某和杨某出国务工,所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双方的中介关系依法解除。两案依法判决梁某十日内返还程某、杨某中介费用各3000元。


湖滨区法院

首例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听证会顺利召开


为扎实推动“执转破”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近日,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主持下,中材融汇(三门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融汇公司)等三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听证会顺利召开,为案件稳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湖滨区法院审委会委员、本案审判长吕战廷介绍了听证会目的和会议议程等。破产管理人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债务人中材融汇公司代表及其债权人、职工代表等30余人到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就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向听证会做了详细说明;三门峡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对三家公司财务混同的关联情况进行了审查说明;各债权人就三家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陈述了法律意见;合议庭对于合并破产清算向债权人及债务人询问并记录其意见,听证会按照既定议程完成了相关专题事项的听证工作。通过召开听证会,提高了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性、透明度,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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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检察院

醉驾脱逃终食恶果

虚假借口难蒙法网


近日,由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尚某某危险驾驶案被作出判决,义马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尚某某因醉驾且逃避检查,终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3 年 8 月 19 日晚,尚某某在渑池县的一家饭店饮酒后,驾驶着小型汽车沿义马市千符路由北向南行驶。当他来到千符路南段时,正巧遇上交警正在查酒驾。然而,尚某某没有选择停车配合,而是匆忙驾车逃窜至附近的一处空院内。可叹这空院竟无其他出口,随后赶来的民警成功将其抓获。经鉴定,尚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 212.21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2024 年 4 月 29 日,义马市公安局以尚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送至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指控,尚某某为自己辩解说,当晚饮酒时接到妻子电话,称河南伊川县的岳母病重,他是迫不得已才酒后驾车。

然而,法律岂会被虚假的借口所蒙蔽。检察机关依法对其辩解理由展开了深入的实质性审查。尚某某岳母的病历虽显示其患有卵巢癌,但当天并无 120 报警或急救记录,这充分证明其病情的危急程度并非那般紧急。况且,岳母身边有尚某某妻子等人照顾,远在近百公里外的尚某武选择醉酒驾驶的行为,既不属于“急救伤病人员”,也不具备与“紧急送医”同等的紧迫性。这样的理由显然无法成为他减轻或免除罪责的托词。

再者,尚某某驾车逃跑以躲避公安机关的检查,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从重惩处。2024 年 4 月 30 日,义马市人民检察院以尚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义马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尚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采用驾车逃离的方式躲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应当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最终,5月 21 日,义马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判决尚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尚某某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来源:卢氏法院、湖滨天平、正义三门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