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动态
【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零四期

【政法机关动态】第二百零四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10 浏览:200 次

灵宝市法院

一场“搬”在家门口的庭审现场


4月29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在灵宝市故县镇河西村剧场中心,灵宝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岳某、胡某祥、柯某、郝某、何某危险作业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2023年12月22日晚,被告人胡某等人预谋到该市某镇一坑口盗窃金矿石,骆某(下落不明)负责爆破,胡某负责找人背矿。骆某、胡某、岳某、胡某祥、柯某、郝某、何某等七人从已封堵的一坑口通风井进入,到采场清理废石并寻找金矿茬。爆破期间,骆某被炸,何某被炸伤,经法医鉴定,何某伤情为轻伤一级。经评估,现场客观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均因为行为人的危险行为转变成了巨大的现实危险。

庭审中,审判员依法组织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听取公诉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有条不紊,既查明了案件事实,也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灵宝法院当庭以被告人胡某、岳某、胡某祥、柯某、郝某、何某犯危险作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罚。宣判后,被告人胡某、岳某、胡某祥、柯某、郝某、何某对判决结果无异议,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上诉。

1279780217.jpg


“小案”不“小办” 调解化干戈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丝一线皆民生。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调中心仅用时1天成功调解一起因干洗衣服存在破损引发的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4年2月26日,高某将一件价值599元的羽绒服送往灵宝市某干洗店进行洗涤。几天后,高某取衣服时发现羽绒服侧面有约一厘米的破损,便要求店家赔偿。因双方对衣服破损原因及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于是高某将干洗店店主起诉至灵宝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羽绒服价值599元及19元清洗费用。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事情虽小,但双方当事人矛盾对立情绪大,遂采取“背对背”调解,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诉求和实际情况,在诉求合理的基础上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某同意被告赔偿100元,被告当场履行,双方“一笑泯恩仇”。


义马市检察院

“互殴”还是“单打”?


终审判决已过去近半年,对于当事人潘某来说,耗时近三年的诉讼宛如漫长梦境,时至今日,提起义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潘某仍会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感谢他们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

潘某和张某妻子系同事关系,2021年8月,因妻子与潘某有矛盾,张某和潘某发生厮打,造成潘某左眼皮、左脚拇指受伤,经鉴定潘某伤情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张某殴打潘某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潘某因赔偿问题将张某诉诸法院,张某亦提出反诉。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潘某各项损失共计24862.42元,潘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7239.53元,驳回二人其他诉讼请求。“我压根就没动手,怎么还要我赔偿他?”对此判决结果,潘某满心委屈和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却被驳回。

2022年7月,潘某向义马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李国强接到此案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厮打还是张某单方击打潘某”展开审查,李国强依法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和讯问笔录,走访核实张某工资收入情况,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认真仔细梳理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经审查,该院认为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认定的双方厮打和张某有误工费的事实,2023年3月,经该院检委会决定,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一审法院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刻启动再审程序,法院再审认为,张某殴打潘某并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其相应损失;原一审张某的反诉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张某主张的各项损失7239.53元欠妥,应予纠正。2023年11月21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审再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警惕!治疗甲流的特效药竟是“花生米”


98元一盒的“奥司他韦颗粒”包装盒内里面装的竟是一粒粒花生米,看似见多识广的“内行人”,却是骗子当“托”。这就是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

“顾客气冲冲来找我的时候我才知道上当了,谁能想到平时感觉忠厚可靠的业内 人士居然是托?”提起这件事,在义马市做药品生意的张某就懊恼不已。他在市里开了个药店,平时就加了很多医药群,彼此间会互相调货。2023年3月份左右,甲流比较严重,治疗甲流的特效药奥司他韦颗粒非常稀缺。张某在微信群中看到一个微信昵称为“金融刘”的人说他帮别人出一批奥司他韦颗粒,品质很好,和其沟通之后便约定交货地点,结是没有想盒子里面装的是花生米。

经检察机关审查,2023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吴某、朱某、杨某等人在磷酸奥司他韦颗粒盒子内装入带壳花生、跳跳糖等物品冒充正品药品出售的方式行骗。三人到打印店按照真品奥司他韦颗粒盒子打印盒体,并购买恒温加热台、胶水、胶棒、塑封薄膜、带壳花生等物品。在提前租住的一家民房间内,共计包装出约2000余盒,以10盒为一组进行塑封并装入纸箱中。三人分工配合,一人当托、一人售卖,一人洗钱。4月20日吴某等人被抓获,现场扣押的507盒假冒的奥司他韦颗粒经过义马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当日的市场批发价格为30049.89元。

案件在侦查期间,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杨向阳提前介入,重点就案件性质、证据收集等全程引导侦查。本案是诈骗罪还是销售假药罪?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案是否以诈骗罪起诉时,有部分观点认为吴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义马市人民检察院遂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重点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假药认定或鉴定意见。得出的结论是,吴某等人通过在包装盒内放置带壳花生或花生粒,增加包装盒重量,在手段上采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实施诈骗,客观上也诈骗既遂,该行为确属诈骗的手段行为。

“一开始只是想骗点小钱,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我们的行为不仅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还会耽误他人的治疗,真是悔不当初。”最终三人全部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对三名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两万元不等。


(来源:灵宝法院、正义三门峡、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