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检察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体学习
近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体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道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集体学习以“坚持党要管党,加强自身建设,廉洁奉公树立新风 ”为主题,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统领,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底色。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切实加强政治能力建设。要能动履职担当,把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目标紧盯不放。着眼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动,更好服务现代化三门峡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坚持严的基调,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夯实筑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铁规禁令,加强高质效检察管理,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各项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陕州区检察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体学习
近日,陕州区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体学习。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根基。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检察干警思想状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问题、发现问题,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要持续改进作风,锤炼过硬队伍。要压实主体责任。班子要带头做到讲政治、守责任、践初心、担使命,涵养清正廉洁风气。强化监督,抓实主体责任。运用党规党纪引导检察干警系好廉洁“安全带”,将廉政谈话、廉政家访等作为检察干警廉政教育中的“必修课”,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廉政风险监督。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落实“三个规定”、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抓好“三级例会”“四项督办”,以督查督办推动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
灵宝市司法局
组织召开2023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会
近日,灵宝市司法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会。会议针对调查评估、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及教育帮扶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特殊问题进行逐个剖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对2024年社区矫正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二要在管理模式上宽严并济、因人施教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类别及矫正方案;三要在教育帮扶上创新创优,以多维度、多层面、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守法、懂理讲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与社会归属感;四要在监督管理上持续提升监管智慧化水平,依托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平台,整合日常管理、教育、信息化核查等功能,实现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相融合。
卢氏县法院
母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温情促执结
近日,卢氏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崤函风暴”专项执行月活动第二次集中执行。凌晨6时30分,卢氏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在简短的行动动员后,执行干警们按照预定方案及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以雷霆之势直奔执行一线。
张某(男)与郭某(女)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夫妻二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后双方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该案在审理中,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卢氏县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张某与郭某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子由张某抚养,郭某负责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婚生女由郭某抚养,抚养费自理。
判决生效后,在支付第一年抚养费6000元时,郭某由于暂无经济来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敦促其尽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郭某仍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郭某家中,此时她已再婚,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了不激起双方矛盾,执行干警情法兼顾地与郭某进行沟通。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按法院的判决支付了儿子的抚养费。对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从促进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角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让孩子不再“受伤”。
来源:正义三门峡 正义陕州 灵宝司法局 卢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