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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范县法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范县法院 李宏勇 发布时间: 2024-09-09 浏览:183 次

近日,范县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通过调解方式圆满办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原、被告双方企业纾困解难赢取发展空间。

2023年3月份,濮阳某新材料公司向河南某净化设备公司供应玻璃纤维滤纸,河南某净化设备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足额货款,累计欠付货款75万余元,濮阳某新材料公司诉求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和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濮阳某新材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因保全金额较大,承办法官谨慎审查了双方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同时考虑到被告公司尚在正常经营中,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对被告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活查封”方式,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

庭审前,承办法官通过双方诉辩意见,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争取下,原被告表示同意调解,但双方对于分期付款时间及违约金,以及能否立即解除查封措施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眼看调解工作进入僵局,通过数次电话沟通,从长期合作、互赢互促角度入手,劝解原告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互帮互助渡过难关。经过反复商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由被告公司于三个月内将货款支付完毕,由原告公司于三日内申请法院解除对被告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承办法官考虑到对方公司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趁热打铁”,随通过微信沟通指导双方利用“河南网上庭审”小程序进行调解,远程签署调解协议,自此案件圆满得到解决。

今年以来,范县法院始终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硬内核和“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贯穿于涉企案件的审理全过程,自觉把涉企纠纷“小”案件放到优化法治化营商“大”环境中,统筹把握、综合考量,坚持平等保护和调解优先原则,依法高效审理各类市场主体民商事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