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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01 浏览:382 次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和《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过时不受理。

二、提交材料

(一)《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

(二)《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

(三)最终成果。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按A4纸大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标题宋体二号,正文四号宋体,封面仅需写明课题成果名称和立项编号,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及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最终成果不少于6000字,有实证调研数据且对策建议部分不低于总字数1/4(切忌空泛,问题分析略写,实证调研及对策为重点,没有实证数据及对策建议的视为不合格),应为完整的研究形式,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四)成果专报。至少1份(鼓励多份),每份提交2000字,仅提交电子版,成果专报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练。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市法学会将推荐发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五)学术检测报告。为严肃学风纪律,对课题研究成果采取查重等方式学术检测。课题主持人需通过正规查重机构进行课题研究成果检测,文字总重复率不超过30%,并提交正规不端检测机构(知网或万方)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市法学会对查重率超过30%(含)的,将责令限期修改一次;对查重率超过50%(含)的课题结项申请材料,不予组织鉴定,直接作出“不合格”决定,并通知主持人单位。

结项申请书、申请鉴定报告(活页)、课题最终成果、成果专报、学术检测报告电子版发送市法学会邮箱:jzsfxh@163.com,邮件和压缩包名字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如:JZLS(2023)01课题名称,同时提交纸质版。

三、延期申请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理由、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附课题主持人签名。

未按课题完成期限提交研究成果,又未提出延期申请并获得批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市法学会将作出撤销课题决定,通报至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在相关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成果鉴定

市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鉴定结果将在焦作法学网公布。

课题经评审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组应当在1个月内对课题成果进行修改并提交市法学会。修改后的课题成果经再次鉴定仍不合格的,由市法学会作出“不合格”的决定,并通报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其课题主持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焦作市法学会课题。

联系人:王文静,电话:3568281,15039116929。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市政大厦1116中房间。

附件:1.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2.2023年度焦作市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

              3.成果专报要求


焦作市法学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