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某于2022年5月24日到被申请人王某所承包的上海包冶印尼0B岛上工作。11月12日,靳某在登高作业时不慎摔落。王某提出一次性赔偿6.5万元,赔偿款将于2023年1月10日一次性打到靳某的银行卡上。靳某通过翻译认为自己只是轻微骨裂,便同意了王某的条件。
12月18日回到沁阳后,靳某又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为左手手腕和右脚脚踝粉碎性骨折,并住院治疗,花费了35172.49元。对此次增加的医疗费,王某答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5万元。但到了付款日,王某以没钱为由一拖再拖。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和被申请人王某进行了电话沟通,王某承认自己的不足,但以没钱为由进行推脱。三天后,调解员再次打电话给王某。经过几天耐心的等待,王某如约而至。经过调解员和王某的促膝长谈,王某最终答应再赔偿靳某一部分现金。
在覃怀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经过调解员的艰苦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被申请人王某于2023年5月20日前一次性赔偿申请人靳某人民币9万元。双方还就此协议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现在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申请人靳某已于2023年5月20日前拿到了赔偿款。
来源:焦作政法